法制晚報訊(記者 剛曉䶮 任佳 王妍)馬年春節的煙花銷售增加了新的規定!除了霧霾天氣橙色、紅色預警停售外,對於個人一次性購買5箱以上的還要做身份登記。
  昨天上午,記者從大興區安全監管局瞭解到,按照市裡規定,馬年春節的煙花銷售增加霧霾天氣橙色、紅色預警停售,“三禁止、一登記”等規定。
  按照工作計劃,大興區將在1月20日前,完成煙花爆竹零售網點銷售大棚搭建及視頻監控設備安裝工作。
  今天上午記者查詢朝陽區官方網站發現,該區發佈的《朝陽區部署2014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》一文中,也提出“要求凡一次性購買煙花爆竹5箱以上,需進行登記”。
  同樣,通州區上午證實,在日前召開的煙花爆竹網點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培訓會上,也傳達了今年開始對煙花爆竹銷售實行“三禁止、一登記”制度。
  據瞭解,所謂“三禁止”,即禁止向精神異常、行為異常和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。
  而“一登記”就是指“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要建立流向登記記錄,個人多次購買煙花爆竹或購買量一次達到5箱以上的,要登記購買者身份信息,同時報告給當地公安部門,防止煙花爆竹流向非法渠道”。
  據瞭解,此前本市並無針對購買量的登記要求。記者上午聯繫市安監部門,截至發稿時尚未得到回覆。  (原標題:買煙花 一次五箱得登記? 大興、朝陽等多區已傳達 通過培訓銷售網點負責人貫徹執行 同時三類人禁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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